浙大城市学院国土空间规划学院 学生通知 国土空间规划学院关于加强2021级学生晚自习管理的通知

国土空间规划学院关于加强2021级学生晚自习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9-29 20:17 浏览次数:

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规范学生晚自习管理,提高学生自我管理和自我学习的能力,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根据《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关于做好2021级新生晚自修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现就晚自习管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晚自修时间

每周一至周四晚18:30-21:00,如遇节假日,则放假前一天晚自修暂停。

二、晚自习范围

2021级全体学生

三、晚自修地点

理3-709、710教室

四、晚自修内容

1.组织学生自主学习。

2.组织开展学习指导、经验交流、学长辅导等与学习有关的活动。

3.召开班会等活动。

五、注意事项

1.各班级应组织专人管理班级的晚自习秩序,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如实登记好迟到、早退、病假、事假和缺席情况,向全班进行公布,并将相关情况报学院辅导员和学联会学术部备案,切实保证晚自习的出勤率。学术部每周会不定期对上报备案情况进行抽查。

2.准时到指定教室参加晚自习,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上晚自习的,必须向班级晚自习管理人员请假,并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按缺席处理。

3.除非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允许利用晚自修时间参加与要求无关的活动。院级活动须报学院辅导员批准。

4.晚自习开始后,应自觉维护自习秩序,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出入、串座,不得进行与学习无关的活动,不得影响他人学习。

5.着装应得体,注意文明礼貌,禁止带各类食物进入教室。

6.应自觉保持教室和走廊卫生清洁,随地吐痰,不得乱扔纸屑杂物。自觉爱护桌椅等公物,不得在桌面上乱写乱画。

7.晚自习期间,如有未经请假无故缺席、请假理由不充分擅自缺席或其他损害晚自习安全、环境和秩序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学院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

附件1:《晚自习学风警示单》.docx

附件2:《违规记录申诉申请表》.docx


国土空间规划学院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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