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确保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浙大城市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细则》(浙大城院学〔2020〕56号)文件有关要求,现将国土空间规划学院2023-2024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经学校认定的符合条件的学生资助对象,已申请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不得重复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已经在学院登记资助认定的同学有需要的可以提前准备下面材料)
二、申请额度: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一年一贷,每学年不超过16000元。
三、申请材料:
1.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必须有两位老师担任见证人,原则上要求是一位是班主任、一位是辅导员(一式两份、黑色水笔填写,不能复写,要求学生老师填写字迹端正,不能涂改);
2.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申请认定;请登录浙江省一窗受理平台进行认定申请,并完成相应流程。
3.贷款人借款申请说明(写明家庭状况、还款意识体现-还款承诺);
4.老生贷款人历年学习成绩单(教务处公章或学院教学办核准章,上学期不及格最多一门,其他历年成绩合格);
5.贷款人学生证(新生入学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贷款人在复印件上签字);
6.两位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工作证(校园卡)复印件各一份;
7.家长意见(督促按时还款、家长本人签字);
8.贷款人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户主所在页、贷款人所在页的复印件各一份);
9.大学生学习、品行说明书(学院公章、见证人签字);
10.贷款人工商银行卡复印件一份(在复印件上签字)。
四、申请时间及相关要求:
申请的同学请于10月18日前把附件一、附件五电子版发到邮箱yangjm@hzcu.edu.cn,纸质版材料按第三申请材料的要求整理齐交到科技楼725杨老师处。
联系人:杨老师,地址:科技楼725,电话:88283892,邮箱::yangjm@hzcu.edu.cn。
国土空间规划学院学工办
2023年9月28日
附件1 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doc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