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浙大城市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浙大城院学〔2020〕54号)文件精神,现将国土空间规划学院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及条件
1.评审对象
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对象是我校2022-2023学年经学校认定的学生资助对象,2023级新生不参评。
2.名额分配:
国土空间规划学院有7个名额。
3.评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二、申请流程于材料报送
1.申请流程: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递交《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附件三电子版。
2. 材料报送时间:
请申请的同学于10月10日前,把电子版附件二附件三发到邮箱yangjm@hzcu.edu.cn,纸质版交到科技楼725杨老师处。
电子版材料邮件报送,各附件材料命名要求在原附件名称前加上前缀“班级姓名-”,电子版材料统一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要求压缩包命名格式为:“班级姓名-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材料”。
三、注意事项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兼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不能兼得。
联系人:杨老师,地址:科技楼725,电话:88283892,邮箱::yangjm@hzcu.edu.cn。
国土空间规划学院学工办
2023年9月28日
附件1 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x